一、领取证书所须材料
(一)领取公告证书所须材料
1.证书送达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下载)
2.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原资质证书和公告资质升级前的省级原资质证书。已升级资质外,仍有其他资质项的省级证书,退加盖作废章的副本一本,用于换发新的省级证书。省级证书为电子证书的,提供A4纸大小的打印件)。
原资质证书须全部交回。如不能全部交回,按已交回原证数量领取新证,其余新证待原证补交后领取(原证在证书有效期内遗失的,须办理遗失补办手续后领取新证;原证遗失且已过期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证书遗失情况说明领取新证)。
说明:新申请的设计事务所资质,提交领证材料后,先发放新证书复印件。企业在证书复印件上加盖执业印章后(盖章要求见下表),再发放新证。
普通合伙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
|
建筑设计事务所 |
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 |
3名一级注册建筑师 |
结构设计事务所 |
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3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机电设计事务所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三个专业各1名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三个专业各2名 |
证书送达信息登记表
企业名称 |
|||
证书送达地址 |
|||
收件人姓名 |
|||
收件人手机号 |
|||
证书变更内容 (领取变更证书需填写;领取公告证书不需填写) |
|||
是否保价 |
副本封皮 |
个 (个数可以为0,不得超过副本数) |
法人签字:
单位公章(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