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的公示建办受理函〔2023〕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23〕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现将近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6日。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