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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起,不再受理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顺延
2024-01-22 16:00:51
【摘要】:公告第1713号现决定将建设工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有效期顺延业务延期至2024年2月29日24时。未办理顺延企业可登...
公告
第1713号
现决定将建设工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有效期
顺延业务延期至2024年2月29日24时
。
未办理顺延企业可登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办理资质有效期顺延
。
2024年3月1日起,不再受理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顺延。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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